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追责的四种方式和养狗追责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追责的四种方式以及养狗追责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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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狗狗惊吓,贵阳阿姨被摔成骨折,阿姨该如何追责狗吓人赔偿的法律责任一、找到狗狗的主人,索要经济赔偿,私下解决成功就不用起诉,否则就对簿公堂,根据情况定论。
摔成骨折就是证据,狗狗的主人有良知就会自主承担经济赔偿,这也是最好的惩罚了,这位贵阳阿姨还要经受骨折的疼痛,精神再次受到折磨。
养狗却不能给别人以安全存在,这本就有问题,应该受到警告,以后狗狗再出来吓人就不是意外了。
态度好,贵阳阿姨也就心平气和了,耐心等待伤势恢复。态度不好,就是雪上加霜了,除了罚款还应该道歉。
二、锁定狗狗的主人,给予处理结果的认证,未能达成协议就去报案,经由法律判定损失。惊吓过度也是受到攻击产生的反映,摔倒了也是属于过度害怕造成的不幸,这狗狗的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狗狗造成的事故,就是狗狗的主人承担的事故,否则这养狗的人就是无赖,就是推卸责任。
贵阳阿姨的伤势不清,态度都好没有任何纠纷,态度不好都有不满后果,以伤者为重,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养狗一方。
有良心谴责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持有何罪之有很快就招来官司。
解决这次事故非常简单,都是意外造成的悲剧都能各自退一步,达成事实的良好循环。
三、贵阳阿姨的悲剧属小概率事件,一切看狗狗的主人择选方式,要么经济补偿给予态度,要么不承认等待吃案子。骨折了也经不起折腾,有良心的人都能商量彼此的认知,达成赔偿的合理存在。
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都能以最公平的条件达成共识,这次事故就能完美收场。
贵阳阿姨的事故承担的责任极少,任何原因的惊吓都构成事实,导致了骨折就具备了事故证据。
骨折很痛,作为狗狗的主人应该扛起责任。
法律分析:
通常狗吓人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通常狗只是吓到人,没造成实质损失的话饲养者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狗吓到对方,但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饲养者应减轻或免于赔偿;如果饲养者尽到义务,而受害者仍然受到惊吓,饲养者不承担责任;如果饲养者对狗疏忽而吓到人,并且造成受害者损失,应该给予赔偿。我国对动物致人损伤案件是实行无过错原则的归责原则:即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任何过错,只要他不能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或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始终难辞其责。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只是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未规定这是直接致伤造成的还是间接致伤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衍生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被狗咬了该怎么赔偿?
只要侵权人不能证明被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1、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追责的四种方式和养狗追责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